國務院近日批復了《支持北京深化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范區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其中提出,應探索新興業態規則規范,促進金融服務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方案》明確應培育和豐富綠色金融體系。支持國內外綠色金融標準認證及評級機構在京發展。支持北京綠色交易所建設全國統一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中心,逐步豐富交易產品種類。完善企業碳賬戶體系,優化與碳排放量掛鉤的環境權益價格發現機制。推動有條件的金融機構不斷提高環境信息披露水平。完善統計、信用體系,支持、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推動綠色金融標準制定和執行,探索開展與國際接軌的綠色債券評級等標準應用,鼓勵信用評級機構開展綠色債券評級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和企業赴境外發行綠色債券。提升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推動包括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在內的各類綠色資產交易。支持北京探索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價標準制定工作,支持企業自愿遵循環境領域與國際通行標準和指南相一致的企業社會責任原則。
《方案》還指出,要建設創新成果轉化運用體系。支持成立科技類國際標準組織和產業聯盟組織。搭建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研究探索在重點前沿科技領域建立專利池市場化運營機制。發揮國家級運營服務平臺作用,完善專利開放許可運行機制,打造綜合性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樞紐平臺。





